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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闽江饭店10号楼西段三层南侧场所招租招标公告

    2024-07-19

福建省闽江饭店10号楼西段三层南侧场所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省闽江饭店10号楼西段三层南侧场所招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B-G-2024-205

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江饭店10号楼西段三层南侧场所招租

预算金额:本项目最低租赁限价为人民币60(元/月/㎡) ,第3年起在上一年月租金基数上每年递增3%。

采购需求:

品目号

项目名称

合同合作期限

简要需求或要求

1-1

福建省闽江饭店10号楼西段三层南侧场所招租

5

1、本项目为福建省闽江饭店10号楼西段三层南侧场所招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2、店面地址:福建省闽江饭店10号楼西段三层南侧场所,面积155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5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项目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若投标人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或其他组织则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

②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③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④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⑧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⑨与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存在法律纠纷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招租(注:本项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提供的存在法律纠纷的企业名单为准);

(2)若投标人为自然人则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为中国国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中男性须18周岁以上(含)至60周岁以下、女性须18周岁以上(含)至55周岁以下(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②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③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④与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存在法律纠纷的自然人不得参与此次招租(注:本项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招标人提供的存在法律纠纷的自然人名单为准);

⑤开标当天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授权他人,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2 原租户福州鼓楼三里餐饮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雨宙之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7)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标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证明文件,所有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售后不退。(3)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其他补充事宜

1、异议期限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国资平台(https://ygcg.fjcqjy.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jgczb.com/index.shtml)

3、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4、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应俊/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何婉璐、黄丽婷/0591-83393307)。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福建省闽江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30号

联系方式:林建忠/0591-62178168

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郑莹莹/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话: 0591-83393306、83393307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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