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ZB-G-2024-233
项目名称: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3504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万元) |
1-1 |
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服务招标项目 |
1批 |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药饮片质量,保证所供中药饮片的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最新版)及各省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最新版),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详见招标文件) |
35040 |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8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3.9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10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既属于药品生产企业又是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仅针对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审批获得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
(2)投标人仅属于药品经营企业的,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仅针对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审批获得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②所投药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仅针对在2019年12月1日之前审批获得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不论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均可提供复印件,视同有效)。(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投标人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名单内所有人员的学历证书复印件或职称证书复印件;③提供投标人自行对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进行专项书面承诺的原件。(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应是最新(有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2)投标文件至现场报名领取,售后不退。(3) 投标人应当从招标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异议或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异议期限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以下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开户名: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账 号: 3500 1610 0070 5253 0977
4、公司电子信箱:83393301@163.com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应俊/0591-83393306)、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黄丽婷、张秋英、游莲钦)
6、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第1点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中医药大学国医堂门诊部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82号
联系方式:潘女士/ 0591-63179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393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83393306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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