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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闽侯县、台江区法院执行案款提存管理系统软硬件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3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福州闽侯县、台江区法院执行案款提存管理系统软硬件产品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FJGC-ZB-G-2024-400 

2.招标项目:福州闽侯县、台江区法院执行案款提存管理系统软硬件产品采购项目

3.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4.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6)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7)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8)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9)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241203日至20241210日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6.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人民币/(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或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潜在投标人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还须进行以下操作:

(1)在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相关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请查看采购平台中的《帮助中心》。

(2)在采购平台上传购买凭证。上传购买凭证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我的项目→购买文件。上传支付凭证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未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造成招标文件延迟发放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在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方式:登录采购平台→电子招采系统→采购执行→采购项目→我的项目→文件下载。如采购平台中未显示【文件下载】按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未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造成文件未下载或影响后期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121715: 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采购平台使用CFCA电子印章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所产生一切后果平台概不负责。

8.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21715: 00 (北京时间),采购平台线上开标大厅(https://ebid.cfhc.citic/ebidding/openinghall/)线上开标。

9.询问规定: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招标人提出。

10.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5.6条要求执行。

11.以上如有变更,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信金控采购共享平台(https://ebid.cfhc.citic)上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12.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应将本次采购(招标)理解为政府采购与招标,本次招标属于企业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参照企业内部制度执行。


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观风亭街6号恒力金融中心21,邮编:/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91-87615348,电子邮箱:  /  ,传真:  / 

监督电话:0591-87613073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83393301@163.com

电话:0591-83393306,传真: 0591-83393305

联系人:陈云    

项目负责人:邱枫林 

监督电话:0591-8339330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缴交投标保证金等的账户:

开户银行: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称: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号:35001610007052530977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

交货期限

控制价()

投标保证金()

1

福州闽侯县、台江区法院执行案款提存管理系统软硬件产品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签署后3个月内完成(以招标人通知的准)

1650000

330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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