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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展厅优化提升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4-12-23


一、项目编号:FJGC-FS-C-2024-394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展厅优化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耀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百花洲路百花里生活广场3303

中标(成交)金额:33.5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州耀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展厅优化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展厅优化提升服务采购项目,对原有展厅做部分改造。主要改造内容:(1)优化图文布局:将重新审示图文素材,采用围绕式、嵌入式等布局,增加图片与文字的融合度,强化展厅观感一体性。(2)升级展现方式:拆除大面积原有PVC板面,更换为灯光软膜箱、电子滚动屏、互动拼接屏等新型展示设备,配合场景灯光调试,全面优化展厅视觉体验,进一步提升参观者的沉浸体验,持续加深观看印象,达到有效宣传目的。(3)美化内容效果:聘请专业美工技术团队,提供内容排版、版面美化、设计海报等服务,提升灯光软膜箱、电子滚动屏、互动拼接屏等新型展示设备的表现效果,提高展厅内容展现质量。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用户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妍、陈扬、林恩丽(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以下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0.5034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20.2.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报价部分评审

各供应商资格性及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进入价格部分评审环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福州高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提交的最后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要求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福州高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其提交的最后报价总价不能合理说明,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磋商小组评议,对贵公司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1223(项目编号:FJGC-FS-C-2024-394)。

5、项目经理:经办人(张林丽、郑莹莹、林锟/0591-8339330683393307) 、负责人(黄丽婷、张秋英/0591-83393301)

6、成交供应商:福州耀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评审总得分为99.10分。

7、政府采购政策性优惠情况: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地 址:福州市高新区高新大道13号宏盛中心D

  联系方式:林女士/ 0591-23510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

联系方式:张林丽/0591-83393306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丽

电 话:0591-8339330683393307

十、附件

    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22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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